在高鐵列車上吸煙將被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行政罰款或禁止乘坐180天的列車。吸煙造成火車起火等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吸煙者的刑事責任。根據最新規定,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在其他列車禁煙區吸煙,將被公安機關處罰,或將被列入懲戒名單,限制乘坐列車,期限為180天。
1,在火車上吸煙,將被罰款500元至2000元,情節嚴重的,將被處以行政拘留;吸煙造成火車起火等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吸煙者的刑事責任。
2.因在動車上吸煙受到處罰的,列入懲戒名單,限制乘坐動車,期限為180天。
具體分析如下:
1.在高速列車上吸煙是違法的。《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禁煙區吸煙等16種行為,危害鐵路安全的,由公安機關根據違法情節“責令改正”,對個人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動車組列車運行速度高,人員密度大,空間高度封閉。為保持車廂內空氣通風清新,高速列車上嚴禁吸煙。
而且每輛動車組上都有大量的傳感器和檢測設備。壹旦探測到煙霧濃度和溫度過早報警,火災煙霧報警裝置將被激活發出警報,然後應用制動減速。
司機和乘客前往報警區域檢查是否有火災,確保沒有安全隱患後,方可正常運營。
二是《關於在壹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明確將乘坐火車的範圍限定為兩類:
壹是嚴重影響鐵路運營生產安全的行為責任人受到公安機關處罰或者被鐵路站車單位認定的,將限制行為責任人乘坐列車。
二是限制其他領域嚴重違法失信責任人乘坐火車高級別座位,包括軟臥列車、G字頭動車組列車所有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壹等及以上座位。
第壹類限制“嚴重影響鐵路運營生產安全行為的責任人受到公安機關處罰或者被鐵路站車單位認定”具體包括:
1.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
2.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吸煙;
查處倒票、制販假票行為;
4.冒用優惠(待定)身份證件,使用偽造或無效優惠(待定)身份證件購票;
5.持偽造、過期等無效車票乘車或者冒用補票掛失的;
6.無票乘車、過站(座)拒不補票的;
7.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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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
禁止下列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
(壹)非法攔截列車,阻礙鐵路運輸的;
(二)擾亂鐵路運輸指揮調度機構和車站、列車的正常秩序;
(三)在鐵路線路上放置或者遺棄障礙物;
(四)擅自開啟或關閉列車貨車車廂的閥門和蓋板,或破壞密封狀態;
(五)鉆探、剝離和跳躍;
(六)從列車上拋擲雜物;
(七)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吸煙的;
(八)強行登車或者以拒絕下車為由扣押列車的;
(九)沖擊、堵塞、占用出入口通道或者候車區、站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