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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線下釣魚觸電身亡誰負責?

法律分析:

壹、對高壓觸電造成的殘疾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因高壓觸電造成殘疾的,經營者壹般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40條利用高鐵車輛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造成損害的,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如果能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則不承擔責任。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經營者的責任。

二、人身傷害和殘疾賠償

(1)傷殘賠償金(60周歲以下的人)=傷殘等級(1級按100計算,ⅱ級減10%,以此類推)x申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20年;

(2)傷殘賠償金(60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按100計算,二級減10%,其他依此類推)x申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以x(20年)遞增年齡;

③傷殘賠償金(75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計算為100,II減10%,以此類推)x被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百六十六條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的,無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從其規定。

第壹千二百四十三條管理人能夠證明其已經采取充分的安全措施並盡到充分警示義務的,可以免除或者不免除責任。

第壹千二百四十四條承擔高度危險責任,法律規定賠償限額的,依照其規定,但行為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衍生問題:

人身傷害傷殘賠償是怎麽計算的?

(1)傷殘賠償金(60周歲以下的人)=傷殘等級(1級按100計算,ⅱ級減10%,以此類推)x申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20年;

(2)傷殘賠償金(60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按100計算,二級減10%,其他依此類推)x申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以x(20年)遞增年齡;

③傷殘賠償金(75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計算為100,II減10%,以此類推)x被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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