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壹旦專職衛生員發現發熱(測兩次體溫為37.3℃)、乏力、幹咳等可疑癥狀。,他會安排在現場隔離室隔離,並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3、隔離區由項目專職衛生員觀察人員測量體溫,室內、公共* * *區消毒、通風及送餐相關事宜,並填寫相關記錄表格。
4.專職衛生員進入隔離區前,隔離區負責人應檢查其防護服、護目鏡和壹次性手套的穿戴情況,符合要求後方可進入隔離區,專職衛生員進入隔離區前後必須進行全面消毒。
5.專職衛生人員每天對公共* * *區和隔離室進行消毒,消毒時間為上午8:00,下午65,438+07: 00進行65,438+0次消毒(包括公共* * *區,每2小時壹次);每天給房間通風,每天兩次,共1天,每次不少於30分鐘,並填寫相關記錄表格。
6.專職衛生員每天下午17:00前將隔離區的消毒、通風、人員測溫等相關記錄以微信形式上報給項目衛生管理員。
7、專職衛生員負責對隔離人員進行防疫知識培訓和心理疏導,及時解釋政策和謠言,確保被隔離人員的身心健康。
8.當隔離期間出現明顯的發熱、乏力、幹咳等可疑癥狀時,項目負責人將立即安排將疑似人員送至發熱門診,施工現場全面封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條。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防控方案進行防控,切斷傳染病傳播途徑。必要時,應當報請上壹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采取並宣布下列緊急措施:
(壹)限制或者停止集市、戲劇表演或者其他人群聚集活動;
(2)停工、停業或停課;
(三)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及相關物品;
(四)控制或者撲殺染疫的野生動物、家畜和家禽;
(五)封閉可能引起傳染病傳播的場所。
上級人民政府接到下級人民政府關於采取前款所列緊急措施的報告時,應當立即作出決定。
緊急措施的解除由原決策機關決定並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