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原市原州區法院、國家稅務總局原州區稅務局聯合發布《關於民間借貸糾紛利息收入聯合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意見》。這意味著,2019 1年4月以後在袁州區法院執行的所有民間借貸案件,都要繳納3%的利息收入和20%的個人所得稅。
原州區位於固原市轄區內,經濟發展相對較快,人口較多。近年來,受經濟形勢影響,民間借貸執行案件數量激增。2065438+2008 * * *受理各類借款合同糾紛案件1755件,申請金額2148萬元,執行金額7379.43萬元。民間借貸容易暗箱操作,高利貸和套路貸居多。民間借貸糾紛引發的民事糾紛、治安問題、刑事案件也比較復雜,滋生了很多社會矛盾,占用了大量司法資源,造成國家稅收流失。
為進壹步加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利息所得稅征收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強制執行被執行人財產有關稅收問題的批復》的有關規定,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法院與固原市原州區稅務局共同對原州區人民法院執行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利息所得稅進行征收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壹款第(六)項、第三條第(三)項、第六條第壹款第(六)項規定,利息收入按20%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增值稅按利息收入的3%繳納。
具體操作流程: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法院在向民間借貸糾紛當事人支付利息前,憑《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法院涉稅事項通知書》通知當事人到固原市原州區稅務局辦稅服務廳足額繳納利息收入相關稅款,然後憑完稅憑證到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法院領取相關執行款。如果案件當事人拒絕納稅,法院會代扣代繳,交給稅務機關。兩地:關於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利息收入合並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備忘錄
為加強民間借貸糾紛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彭陽縣人民法院與彭陽縣稅務局共同對照民間借貸糾紛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工作,達成以下合作事項:
首先,收集對象
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取得利息收入的當事人。
二。適用稅種、稅率及法律依據
稅種:個人所得稅。
稅率:2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壹款第(六)項、第三條第(三)項、第六條第壹款第(六)項。
三、操作程序
彭陽縣人民法院在向民間借貸案件當事人支付利息前,通知當事人持《彭陽縣人民法院納稅通知書》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足額繳納利息收入個人所得稅,然後憑完稅憑證到彭陽縣人民法院領取相關執行款;對不配合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彭陽縣人民法院將予以代扣代繳。
四、工作要求
1.彭陽縣人民法院、彭陽縣稅務局要高度重視民間借貸案件利息個人所得稅征管工作,確保應收盡收。
2.雙方要規範催收程序,做好對接。
3.彭陽縣稅務局辦稅服務廳必須照章征收。
4.在辦理這項工作時,雙方都要做好對當事人的法律解釋和宣傳工作。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事項
彭陽縣人民法院和彭陽縣稅務局應積極落實本備忘錄的相關內容,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本備忘錄自2019 1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