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協議甲方:乙方: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1。項目資金為1。本項目投資主體為甲方和乙方,甲方投資比例為項目總投資。2.甲乙雙方根據工程進度投資,分期結算。甲乙雙方具體投資額以雙方結算為準,實行多退少補。投資金額未達到其投資比例的壹方,應在雙方結算完畢後三日內向另壹方補足。如果雙方未能就投資金額的退還進行協商,則項目運營所得收益或拆遷補償的分配比例將自動按實際投資比例計算。3.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因資金不足而向第三方借款融資的,該借款為投資者個人借款,計入其投資額。借款人不得允許第三方參與項目建設、經營管理、分紅等事項。二。項目建設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甲乙雙方實行分工合作,具體如下:1。甲方負責本項目的用地審批及其他依法應辦理的相關手續;負責與當地村委會和村民協調所有涉及土地的事宜。2.乙方負責財務管理和人事管理;負責項目建設過程中材料、設備等物品的采購。3.甲乙雙方共同管理項目的具體施工、施工安全等事宜。三。管理項目投入使用後,甲乙雙方共同決定項目管理方針和投資計劃,乙方負責財務和人員的日常管理。四。收入分配1。甲乙雙方按實際投資比例分配項目運營的凈利潤。本協議中所指的凈利潤是指項目運營過程中,除運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和應支付的稅金外的凈收入總額。2.如本項目因國家政策等原因被征收或拆遷,收益由甲乙雙方按實際投資比例進行分配。五、債務承諾1。因項目建設或經營管理而產生的合理債務,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2.因壹方個人原因產生的債務,由自己承擔,另壹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不及物動詞違約責任1。如任何壹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支付投資金額,應補足差額,並支付應付投資總額30%的違約金。2.任何壹方違反本協議或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七。其他1。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2.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項目所在地法院管轄。甲方:乙方:在閱讀上述內容的基礎上,可以看出,個人投資合作協議的起草壹般包括幾大項,如資金安排、項目內容、項目建設運營、收益債務、違約責任等。在撰寫合作協議時,甲乙雙方應事先就具體的合作細節進行討論,並在合作協議上明確標註,以便對今後合作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明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