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竊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都屬於嚴重違法行為。個人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幾類:1。基本信息。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電話號碼等。,有時甚至包括婚姻、信仰、職業、工作單位、收入、病歷、出生等相對隱私的個人基本信息。2.設備信息。主要指使用各種計算機終端設備3。賬戶信息。主要包括網銀賬戶、第三方支付賬戶、社交賬戶和重要郵箱賬戶。4.私人信息。主要包括通訊錄信息、通話記錄、短信記錄、聊天記錄、個人視頻、照片等。5.社會關系信息。這主要包括朋友關系、家庭成員信息、工作單位信息等。6.網絡行為信息。主要指網上行為記錄,網絡上的各種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