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只是個人信用狀況,但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單的父母可能會對子女產生影響。
1,影響就學:
如果父母是那些違背承諾的人,他們的孩子的教育將受到限制,他們也可以就讀收費高昂的私立學校。在壹些城市的民辦學校招生政策中,明確提出民辦學校要限制失信人子女就讀高價民辦學校,已經入學的要立即轉入公辦學校。此外,壹些需要對學生進行政治審查的學校也可能拒絕不可信的人的孩子;
2、影響求職:
父母信用信息的嚴重汙點也會影響其子女的就業。當孩子考上公務員、事業編制或大型企業工作時,他可能會因為父母的信用信息嚴重不良而被拒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四條* *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孩子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他們是否由父母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就撫養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年滿八歲的兒童應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
第壹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壹方直接撫養的,由另壹方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壹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壹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壹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壹方有幫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中止探望;中止原因消失後,應當恢復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