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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海十條規則

法律分析:1。首先要做的是限制假離婚現象。離婚後三年內購房的夫妻,其擁有的房屋數量按婚前兩人合計數計算。與其說是離婚前,不如說是離婚前認真註意。

2.調整增值稅征收和免征期限,將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征收和免征期限由2年提高到5年。

3.銀行放貸會更嚴格,速度會慢下來,整個流程會拉長,我們看到的加速插隊放貸的情況不會再出現。

4.最後,在新的住房市場中,應優先滿足無房家庭的自住住房需求。

5.參加競買的競買人應事先確定自己具有本市購房資格,必要時可撥打本市房地產交易服務熱線“962269”就限購政策進行具體咨詢。

6.拍賣確定後,買受人不具備本市購房資格的,依法承擔後悔拍賣等法律後果。

7.拍賣成交後,買受人應當持拍賣成交確認書和房屋限購復核所需材料,及時向該商品房所在區域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房屋限購復核,取得房屋交易復核通知書, 並按照拍賣公告的要求最遲在支付剩余價款後十日內提交執行法院,執行法院經審查確認後依法作出* * *交易裁定。

8.新開樓盤全部采用評分制,優先滿足“無房家庭”購房需求。

9.認購後,購房人基於家庭、戶籍、住房狀況、五年內在上海購房記錄、在上海繳納社保等五個因素,將有壹個積分;然後按照搖號人數比選房人數多30%的原則,按照積分高低選出進入公證選房的人員名單。

10.閔行區浦上灣、寶山區經緯書院陽光家園、嘉定區金地畈三個樓盤正式推出公開認購,這也是“滬十條”實施以來,首次有新開樓盤投放市場。3.所有樓盤均采用評分制,優先滿足“無房家庭”的購房需求。

法律依據:《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即新“滬十條”。新政的發布旨在“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構建和完善房地產長效機制,著力穩定地價、房價和預期,堅持租購並舉,增加住房供應,調節住房需求,加強市場監管,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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