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嚴禁違章作業和違法行為;
2、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3、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或其他安全問題,及時向單位領導或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4.監督本單位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參與安全生產檢查和事故調查,協助本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5、使用和維護勞動保護用品和設備,正確使用機械、設備和工具,確保自身安全;
6、配合本單位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處理;
7.不要過度勞累、疲勞駕駛、酗酒、吸毒或其他不安全的行為,以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8、對於違法行為,有權向單位或有關部門投訴和舉報,維護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安全生產法》的基本知識如下:
1.法律適用範圍:安全生產法適用於中國境內所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及自然人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
2.法律主要內容:《安全生產法》主要規定了安全生產的基本原則、安全生產的組織管理、職業衛生、事故應急與救援、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等。
3.法律責任:企業或個人違反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可能面臨行政處罰、經濟賠償、刑事責任等法律責任。
4.法律意義:《安全生產法》的實施將有助於提高企業和個人的安全生產意識,促進安全生產的規範化、制度化和科學化,降低事故發生率,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綜上所述,安全生產法是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法律,是企業和個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必要法規,需要認真遵守和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如實告知員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關註從業人員的身體、心理和行為習慣,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心理疏導和精神撫慰,嚴格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因從業人員異常行為引發事故。
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範圍和考核標準。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機制,加強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和考核,確保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