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民法典》關於保護耕地的規定
中國對耕地采取特殊保護,嚴格遵守耕地紅線原則。涉及耕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當事人可以匿名向有關部門提供線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四條。國家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不得違反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
第二,如何保護耕地?
耕地數量保護的具體措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
2.國家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
3、國家實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
4.促進土地開發、復墾和整理。
三、什麽是耕地責任制
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是指在壹定區域內確定耕地保護的目標任務,措施到位,責任到人,運用客觀的、量化的、制度化的管理手段,規範各級人民政府、部門和各級領導的耕地保護工作行為,確保耕地保護工作在國家政策基礎上得以落實的制度。1990以來,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建設在全國範圍內由點及面、由部門到政府逐步推進。除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外,還有基本農田保護目標責任制、土地管理目標責任制、國土資源管理目標責任制等多種形式。
全國近三分之二的省份建立了地方政府耕地目標責任制。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省級政府耕地保護目標任務後,根據各地區情況,分解耕地保護指標,上級政府與下級政府逐級簽訂耕地保護責任書,上級國土部門與下級國土部門分兩條線,明確責任制的具體內容和指標。上級政府和國土部門定期考核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建立耕地保護獎懲制度,調動各地保護耕地的積極性。
今後,要進壹步強化地方政府領導保護耕地的責任意識。在完善土地調查統計制度和土地利用動態監測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反映地方工作實際效果的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各省(區、市)耕地保有量和耕地占補平衡情況,並公布考核結果,使目標責任制有效促進和保障耕地保護。
近年來,在全球糧食短缺的背景下,為了保障我國的糧食安全,不斷強調對耕地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