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工程造價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變化,如稅法規定的稅基和稅率的調整、計價方式的變化等,通常會受到國家宏觀調控的影響,這類風險往往是市場參與者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活動中難以預測或控制的。
2工程量變更的風險
建設項目決策越科學,前期準備工作越充分,工程設計越周密,在建設實施過程中,工程量的變化就會越小。
在實際工程中,除了少數規模小、工期短、功能簡單的小項目外,不存在不改變量的項目。因此,只要工程量發生變化,無論是計算錯誤還是設計變更引起的,都會給工程量清單計價帶來風險。
這種風險是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風險控制的主要內容。2013《計價規範》規定,當實際工程量與清單工程量偏差超過15%時,其綜合單價應進行調整,因此綜合單價應包含工程量偏差15%以內的價格風險。
3市場價格波動風險
工程造價的計價要素主要包括人工費、材料費和機械臺班費。這三個基本要素的價格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不會是穩定的,而是會隨著市場波動的。
這樣就給工程量清單計價帶來了風險。這種波動的頻率和幅度越高,工程量清單計價的風險就越大,所以這種風險是風險控制的主要目標。
4內部管理風險
內部管理風險主要包括項目實施過程中面臨的決策、成本、質量、進度等風險。這些因素貫穿於整個項目管理過程,既相互影響,又相互依存。它們是企業管理水平最直接的體現,是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
投標活動中應考慮決策失誤、成本控制偏差、質量事故和因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導致的甲方索賠等風險。
5技術風險
施工企業為業主提供的最重要的服務實際上是壹種技術服務,這也是企業生存和競爭的基礎。承包商應根據企業的技術實力合理估計面臨的技術風險,采取合理的管理和技術手段降低技術風險。
6不可抗力風險
不可抗力壹般是指戰爭、動亂、恐怖活動和自然災害如地震、颶風、臺風、火山爆發、泥石流、山體滑坡等市場主體無法控制、避免和克服的事件或情況。
上述風險中,投標人應完全承擔管理風險和技術風險,部分為市場價格風險和不可抗力風險,不承擔法律和工程量變更風險。
但在實際項目中,無論發生何種風險,都會直接或間接影響工程造價,最終會以價格變動的形式表現出來,如國家采取的宏觀調控措施、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的供應短缺等,都可能影響工程造價。
因此,綜合單價中風險因素的構成應體現在造價管理人員對各種風險因素的綜合估算中,並根據清單內容確定各清單的風險因素,而不是簡單地將清單項目視為壹個統壹的風險系數。在編制清單的過程中,可以采用不平衡法確定各清單項目的風險系數。
更多工程/服務/采購招標信息,提高中標率,可點擊官網客服底部免費咨詢:/#/?source=bd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