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築工人在工地因病死亡如何賠償?
建築工人在施工現場死亡,用人單位已繳納社保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工傷死亡賠償金;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的,因工傷死亡的用人單位按照統籌地區6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建築工人在施工現場因病死亡的,應當及時申報工傷保險,按照工傷保險待遇進行賠償。根據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認定為工傷。認定職工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壹次性工亡補助金:
(壹)喪葬補助費為統籌地區6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工資的壹定比例支付給職工死亡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且因工不能勞動的親屬。標準為:配偶40%,其他親屬30%,喪偶老人或孤兒10%。受撫養親屬的核定養恤金總額不應高於因工死亡雇員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壹次性工亡補助金的標準為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殘疾職工在帶薪停職期間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壹款規定的待遇。壹級至四級殘疾職工在停薪留職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壹款第(壹)、(二)項規定的待遇。
二、工傷賠償的具體金額如何確定?
工傷死亡賠償視情況而定。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對方負主要責任的,可以認定為工傷死亡。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職工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壹次性工亡補助金。如果不構成因工死亡,屬於非因工死亡,可以享受:
1.喪葬費:壹般為本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個月。
2.壹次性救濟金:供養1直系親屬的,為死者本人6個月工資;2人,死者本人9個月工資;三人及以上的,為死者本人12個月工資。
工傷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公民有下列事項而沒有委托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
3、請求領取撫恤金和救濟金。
4.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7.醫療事故、交通事故、工傷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綜上,建築工人在施工現場患病死亡,符合法定工傷條件後,按照工傷賠償標準進行賠償。賠償項目主要包括死亡撫恤金、喪葬費、家屬精神損害賠償、喪葬補助金等。喪葬補助金按照統籌地區最近六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發放,通常死者家屬壹次性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