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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工人每月工作幾天?

勞動者壹直是法律保護的對象,因為在現實生活中,基於單位信任、職權等因素,勞動者會被迫接受權利受損的條件。這時候就需要法律的規制了。最常見的壹個問題就是過度加班,那麽勞動法規定的每月工作時間是多少呢?今天,邊肖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勞動法規定的每月工作時間是多少?

勞動法沒有規定月工作時間,但是規定了周工作時間限制。規定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超過這個時間的就是加班,法定節假日也要休息。

1,我國《勞動法》沒有規定月工作時間,但是有壹些相關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壹天。

2.可以壹天加班八小時,壹周加班五天,但壹天的加班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壹月的加班時間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壹些特殊情況除外。

3.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為。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壹天。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執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采取其他勞動休息措施。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壹般每日不超過壹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下列節日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安排員工休假:

(1)元旦;

(2)春節;

(3)國際勞動節;

(4)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連續工作壹年以上的工人有權享受帶薪年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勞動者不能長時間加班,單位要支付足夠的加班費,勞動法中有明確規定,保護勞動者利益。現實中,用人單位往往處於有利地位,勞動者很難得到救濟。這個時候,勞動者應該勇敢拒絕,向工會求助。還提供在線律師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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