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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醫院不開假條。工廠醫務室可以請病假嗎?

工傷期間不需要提交假條。

構成五級以下傷殘的,給予壹次性就業補助金和壹次性醫療補助金。

構成四級以上傷殘的,不允許辭退,通常需要辦理工傷認定、工傷費用報銷、傷殘鑒定等手續,按月發放傷殘津貼。

職工在工作中發生事故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帶薪停職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帶薪停工期壹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的,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帶薪停工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帶薪停工期間需要護理的,由其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認定時,需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提供首次診斷證明、工傷職工身份證等材料,建議到當地工傷部門領取申請表及所有材料。在工傷醫療過程中,要求工傷職工向醫療機構說明是工傷。醫院用藥的時候會註意的。這時候註意不要抽社保卡,走人工報銷流程。先全額墊付醫藥費,再報銷工傷。在帶薪停工期間,公司應照常支付員工工資。傷殘分級的,在公司不能主動解除或解除部分傷殘情況時,發放傷殘就業補助金。除醫療費外,工傷基金還支付傷殘補助金和傷殘醫療補助金。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帶薪暫停工作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帶薪停工期壹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的,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帶薪停工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帶薪停工期間需要護理的,由其所在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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