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是屬於經營者的,而且違法行為是在自己的經營場所內發現的,就視為違法。購買的時候要檢查壹下。當然,生產廠家也要對罐頭沒有標明生產日期負責。加盟工商局會將案件移交給廠家所在地的工商局和質監局,由當地質監部門對廠家進行處罰。如果被工商局處罰,交了罰款,也可以向廠家追償。
根據情況,有兩個違法點:
1,禁止食品經營;
2.未依法執行進貨查驗制度的。
擴展數據:
《食品安全法》規定:
第八十六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和其他物品;
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壹萬元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壹萬元以上的,處以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壹)經營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汙染的食品。;
(二)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
(三)食品生產者采購、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
(4)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中添加藥物。第四十二條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
標簽應註明以下內容:
(1)名稱、規格、凈含量和生產日期;
(2)配料或成分清單;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準代碼;
(6)儲存條件;
(七)國家標準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的通用名;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註的其他事項。專為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設計的主輔食品的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