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公安機關如何處置群體性事件?

公安機關如何處置群體性事件?

法律分析:做好防範,任何群體性事件都是由矛盾引起的,但矛盾不是憑空產生的,而是有壹個發生、深化、轉化、爆發的積累過程,這就需要加強情報信息隊伍建設,在群體性事件爆發前獲得充分的事件處置。

警察的工作是在上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進行的。突發事件發生時,必須第壹時間向主管部門和上級領導單位報告,不允許單打獨鬥,尤其是在重大事件面前處理不慎,否則可能導致事態升級。壹般情況下,除非有特殊情況,警察有必要強行解決問題。在大多數事件中,需要維護現場秩序,保護相關人員安全,做好前期溝通工作,為化解矛盾的工作奠定基礎。在處理群體性事件時,要註意方式方法,壹般遵循“可散不可聚,可解可縛,可順不可激”的指導原則,認真對待群眾,需要保持壹定的親和力,適當運用語言引導,只有多壹份理解才能多壹份順暢。但也要註意不要笑著讓他們擴大事態。公安部明確規定,有些情況下不能動用警力和強制措施。因此,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要慎重使用警力、警械和強制措施,對壹些危害極大的行為要依法果斷處理,控制局面。

大部分群體性事件都是可以通過協商控制的,但整個過程中也會出現壹些情況,比如受傷、團聚等,需要警方冷靜處理。要及時清理現場危險品,依法取證。對有人身傷害的個人要及時送醫院,警惕性不可放松。即使人群已經散去,仍然有可能隨時卷土重來。

群體性事件往往會引起媒體的關註,也需要能夠處理好與媒體的關系,盡可能將負面影響轉化為正面報道,保持正面形象,實事求是,不能為了解決壹時的群體性聚集而欺騙群眾,不能成為壹些不法分子借機渾水摸魚的好機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條人民警察必須秉公執法,公正辦事。

第四十六條公民或者組織有權對人民警察機關、人民檢察院和行政監察機關的人民警察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受理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調查處理,並將調查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

  • 上一篇:根據《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或者受政府委托,應當進行哪些工作
  • 下一篇:公司體檢是國家規定的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