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嚴禁攜帶槍支和飲酒,違者予以辭退;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開除。
3.嚴禁酒後駕駛機動車,違者予以辭退;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開除。
4.工作時間嚴禁飲酒,違者將受到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
5.嚴禁參與賭博,違者予以辭退;情節嚴重的,開除。
警察違反上述禁令的,由所在單位直接領導和主要領導給予紀律處分。警察違反規定使用槍支致人死亡的,或者持槍犯罪的,對其所在單位的直接領導人和主要領導人予以撤職;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的,主管領導和上級單位主要領導將引咎辭職或予以撤職。
此外,還有六禁八禁:
1,六禁:
1.嚴禁各級公安消防機構領導的配偶、子女在轄區內從事消防工程施工、檢驗、消防產品生產、銷售等經營活動;
二、嚴禁以任何形式參與或幹預消防工程招標評標活動;
三、嚴禁指定或變相指定消防施工企業、消防產品銷售單位和建築工程品牌;
四、嚴禁利用消防監督執法權向有關單位或個人收取費用、罰款或贊助,以及強制訂閱消防雜誌和招攬廣告;
五、嚴禁利用消防監督執法的權力吃、拿、卡、要;
六、嚴禁違反規定幹擾消防監督執法工作。
對違反上述“六個嚴禁”的,視情節輕重,按照現有幹部管理權限,給予記過、記大過、撤職或降級等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八項禁令:
壹是上班期間禁止離崗;
二、嚴禁接受服刑人員、勞動教養人員及其家屬的吃請或物品;
三、嚴禁毆打、體罰、虐待犯人;
四、嚴禁違反規定使用槍支和戒具;
五、嚴禁上班或著裝到公共* * *場所飲酒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輛;
六、嚴禁為罪犯和勞動教養人員提供通訊工具;
七、嚴禁在營業場所接受異性陪侍或參加公款支付的娛樂活動;
八、嚴禁參與賭博活動。
法律依據:
公安部五大禁令
壹是嚴禁違反槍支管理和使用規定,違者將受到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
二、嚴禁攜帶槍支飲酒,違者將被開除;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開除;
三、嚴禁酒後駕駛機動車,違者予以辭退;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開除;
第四,工作時間嚴禁飲酒,違者將受到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
五、嚴禁參與賭博,違者將被開除;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
第二條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裝的國家公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擔依法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保護人民,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維護社會秩序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