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務中心主要貫徹便民、公益、專業、統壹的原則。
1,方便。整合法律援助、法律咨詢、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幫教、法制宣傳等司法行政職能和資源,向法律服務中心前移,形成窗口集合,為人民群眾尋求法律服務提供便利。
2.公益。本中心辦理和接受各種法律服務不收取任何費用。在指導當事人辦理司法鑒定、公證等有償法律服務時,向當事人說明收費主體和收費標準,中心不收取任何費用。
3.少校。中心窗口工作人員應當由具有專業法律知識的人員擔任,為當事人提供與司法行政相關的法律服務,確保準確、全面。
4.統壹。規範服務窗口設置,統壹受理當事人法律服務申請,集中辦理法律服務。
公共法律服務是政府公共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性、服務性、保障性工作。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對於更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依托法律援助組織、鄉鎮(街道)司法所等現有資源,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建設。推廣省級“12348”熱線平臺,建立綜合呼叫中心系統。推進“互聯網加公共法律服務”,建設“12348”電話熱線、網站、微信、手機客戶端壹體化的中國法律服務網絡,提供覆蓋全業務、全時段的優質公共法律服務。加快推進中國法律服務網與業務系統對接,實現“壹網跑”、“* * *享資源”。堅持平臺建設和運營管理並重,完善平臺運營管理和服務標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