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節假日* * *有11天,具體如下:
(壹)新年,放假1天(10月1天);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壹、初二);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天);
(4)勞動節,放假1天(5月1天);
(5)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節當天);
(6)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節當天);
(7)國慶節,放假3天(65438+10月1、2、3)。
法定節假日如何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1,《勞動法》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計算加班工資時,正常工資不能沖抵加班工資。
2.原勞動部發布的《關於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明確規定,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日安排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安排工作但不能補休的,至少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小時或者日工資標準的150%和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小時或者日工資標準的300%的工資報酬。
4.因此,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按照日工資的300%向其支付加班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