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公積金存款

公積金存款

法律分析:不需要交押金。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的辦理流程:購房人需持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貸款聯系單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貸款申請表,根據提示,申請人按要求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申請人持或協助借款人身份證,同時準備去戶口本(戶口本不在壹起的需要結婚證),去民政局領結婚證或單身證明。帶上商品房買賣合同,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貸款額度,計算應付費用。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壹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提取情況。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納或者少繳。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並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提高繳存比例或延期補繳。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有住房的;(2)退休;(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已經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 上一篇:給我壹些名人關於社會公正的名言?
  • 下一篇:公務員需要學習哪些職業經驗?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