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制度是國家為保證某些公民退休或喪失工作能力後仍能維持正常生活水平而實施的壹種退休福利制度。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某些公民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及其對社會的貢獻和享受養老保險的資格或退休條件,以貨幣形式按月或壹次性繳納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這些公民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實現“老有所養”,解除公民對養老死亡的憂慮和擔心, 這對社會和諧穩定、緩解貧富差距擴大的矛盾具有重要意義。 2009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將增加約110元,這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下簡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落實國務院十項保增長措施的重要舉措。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人士透露,由該部起草的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方案已於2008年6月165438+10月1上報國務院。中央政府促進經濟增長的十項措施中的第八項提出“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2008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加100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士表示,2009年的增長水平不會有大的提高,人均養老金增加110元,只是全國平均水平。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是以省為單位的,各省要測算出自己的養老金增長水平和所需金額,然後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根據自己計算的各省數據和各省上報的數據,綜合考慮後確定各省最終的養老金增長水平。數據顯示,中國市政府連續多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從0995年的65438+321元提高到2007年的963元。根據2007年8月1日公布的《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幹意見》,2008年至2010年連續三年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這是繼2005年至2007年中國政府計劃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之後的第二輪上調。從2008年6月65438+10月1,全國42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再次上調。人均漲幅10%,約合100元。從2008年到2010,持續三年增加,增加幅度高於前三年。到2010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將超過1200元。根據200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報告的安排,2008年中央財政安排6543.8億元用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對於2009年的漲幅,中華全國總工會相關人士表示,這只是壹個平均值,各地養老金調整的水平會有所不同。按照2008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準,人均漲幅最高的省份是北京,每月增加200元,最低的是安徽,每月增加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