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贍養人的義務是指“在經濟上贍養老人,在生活上照顧老人,在精神上安慰老人”,“照顧老人的特殊需要”。經濟支持是指為老年人提供衣、食、住、行的必要條件。對於與子女同住的老人,子女要保證老人有禦寒的衣服和充足的營養。有條件的可以單獨為老年人安排壹定的住房,條件不允許的要為老年人妥善安排住所。對於不能或者不願意與子女同住的老年人,子女應當根據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和自身的承受能力,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贍養。生活照料是指幫助老人解決日常生活中的壹些困難。老人年老體弱,力所不及。他們在生活中需要很多方面的幫助。精神慰藉是指滿足老年人的精神和心理需求。隨著年齡的增長,老人期望能經常和家人團聚,享受天倫之樂,得到子女的關愛,經常和子女聊天,聊家常。同時,老年人也渴望繼續受到尊重,能夠在家裏的重大問題上提供建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
第壹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未成年的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
第1068條父母有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