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後
被告人吳德仁和妻子分手後,經常對妻子實施家庭暴力。妻子無法忍受。她向哈爾濱市雙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希望與吳德仁離婚,分割夫妻財產。該案由郝建法官審理。庭審前,吳德仁的妻子向法院提交了房產證作為證據,隨後法院作出了分割夫妻財產的判決。並要求吳德仁賠償妻子家養豬款20萬元。吳德仁不服上訴,對法官不滿。後來,吳德仁多次找法官要房產證。被拒絕後,吳德仁用尖刀刺向法官,最後法官失血過多而死。
罪行的性質是嚴重的
這個案件引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關註。作為正義的使者,法官在法庭上被罪犯刺傷。公訴機關認為,這是壹起社會影響惡劣、犯罪性質嚴重的案件,也是對法律權威的蔑視。吳德仁的行為必須受到嚴懲。人民法院認為,吳德仁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藐視司法權威,踐踏國家法律尊嚴,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和社會危害,必須依法嚴懲。
互聯網上的公眾意見
法官擁有國家司法權,控制著社會公平和制度。如果連法官的生命財產安全都保護不了,那以後誰來維護國家的公平和制度?所以像吳德仁這樣的罪犯應該下地獄去付出代價。還記得這個案子發生後,引起了輿論的軒然大波。有人認為如果兇手得不到嚴懲,將極大影響法官判決的公正性,也引發了公眾對離婚財產如何分割的討論。現在兇手吳德仁已經自食其果,法律的尊嚴不容任何人踐踏。社會正義和制度永遠存在,正義永遠不會缺席。希望大家可以借鑒。嚴格約束自己的言行,絕不沖動行事,做壹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