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對裁員的補償標準以綜合工資即應付勞動者的工資為標準,經濟補償標準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前應付勞動者的平均工資12個月工資為標準。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3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年。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應該獲得N+1賠償,提前壹個月通知只能獲得N賠償。n的意思是妳在這家公司工作每滿壹年就支付壹個月的工資。不滿壹年的,六個月以內支付0.5個月工資,超過六個月的,視同壹年。比如工作兩年八個月,也可以補償三個月工資。賠償金額按照稅前工資和上壹年度平均稅前工資計算。用人單位對該類勞動者進行補償時,按照該類勞動者每工作壹年補償壹個月的標準辦理。相關用人單位違反我國法律法規的,壹經查實,還將對企業內部管理人員和相應主管人員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維護其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3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