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失公章的後果如下:
1,影響公司業務往來,簽訂相關合同等。;
2.還有的可以用公章簽合同,或者涉及財產詐騙等。屆時,將要求貴公司賠償給他人造成的損失。如果不掛失,公司承擔壹切後果。
公司公章是公司處理內外事務的印章。公司對外的公函、文件、報告使用公章,加蓋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公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如果法定代表人將公章與公章壹起使用,則代表公司的行為。公司公章、專用公章由辦公室保管,各部門公章由各部門指定專櫃保管,保管公章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案。公章的保管必須有記錄,註明公章名稱、簽發部門、件數、接收日期、開啟日期、接收人、保管人、審批人、圖樣等信息。嚴禁員工私自將公章帶出公司使用。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取出使用的,應提交申請報告,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報辦公室主任確認。公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能以申請為目的使用公章,並對使用公章的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辦理公章需要的材料如下:
1,法人身份證;
2.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3.企業的其他基礎材料;
4、企業出具的蓋章證明、法人委托書;
5.所有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
6、派出所報案回執和登報聲明的復印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