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什麽是股權轉讓?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其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的壹種常見方式。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以合法方式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股份自由轉讓制度是現代公司制度最成功的表現形式之壹。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國有企業改革和《公司法》的實施,股權轉讓已成為企業籌集資本、重組產權、優化資源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發的糾紛在公司訴訟中最為常見,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是此類案件審理的難點。股權轉讓協議是轉讓方交付股權並收取溢價,受讓方支付溢價取得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壹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其股東身份對公司的壹切權利和義務同時轉讓給受讓方,因此受讓方成為公司股東,取得股東權利。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壹款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二。公司股權轉讓的條件是什麽?(壹)股權轉讓條件1。有限公司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2.其他股東無意購買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3.公司股東會同意轉讓相關信息的決議。只有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才能實現股權對外轉讓,不滿足其中任何壹個都不能實現股權轉讓。(二)應當禁止的股權轉讓行為《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總數的25%。投資者在受讓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權時,必須對擬轉讓股權的相關情況有清楚的了解。(三)股權轉讓的形式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壹種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其他現有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他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序上有些不同。(四)股權轉讓後,及時辦理股權變更1。股權轉讓完成後,目標公司應當註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並向新股東出具出資證明書,且需要在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修改相關股東的名稱、住所和出資情況。2.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需要強調的是,變更登記時應同時提交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及修改後的公司章程。公司股權轉讓的條件是什麽?從上面的介紹中,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公司股權轉讓有三個條件:全體股東半數同意,其他股東無意購買,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相關事項。只有了解這些,才能做好轉移。如果公司成立不到壹年,根據相關法律,公司是不能轉讓股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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