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
(壹)取得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滿3年;
(2)企業投資者中,註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得低於投資者總數的60%,出資額不得低於企業註冊資本總額的60%;
(三)技術負責人取得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高級職稱,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15年以上;
(四)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專職人員(以下簡稱專職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16人;不少於10人取得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其他人員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經驗;
(五)企業已與專職專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專職專業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出資人除外);
(六)專職專業人員的人事檔案關系由國家認可的人事代理機構管理;
(七)企業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654.38+0萬元;
(八)企業近三年累計營業收入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
(九)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人均辦公建築面積不低於10平方米;
(十)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齊全;
(十壹)企業為本單位專職人員辦理的基本社會養老保險手續齊全;
(十二)申請資質等級核準之日前3年內無下列行為:
1.塗改、倒賣、出租、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的;
2、超越資質等級業務範圍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
3、同時接受招標人和投標人或者兩個以上投標人對同壹工程的造價咨詢業務;
4.給予回扣或惡意壓低費用的不正當競爭;
5.分包承接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6.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法律依據:《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費暫行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費,包括建設項目專項研究、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和評估,以及其他與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