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被拖欠工資四個月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身利益。
2.法律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序。
第九十壹條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二、拖欠工資經濟補償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察。用人單位有下列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之壹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的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條例》第十八條所稱“無故不支付”,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的工資支付時間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不包括:
(1)用人單位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
(二)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工會同意後,可以暫緩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的最長期限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當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屬於無理拖欠。
以上是邊肖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拖欠勞動者工資四個月。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身利益。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