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二手集資房有什麽風險?
1,集資房大多是村委會和開發單位合建的。據了解,自2001年8月6日起,政府部門不再審批合作建房。即使在政府規定的紅線內,大部分集資房項目也沒有經過正規的報建手續;同時,集資房的開發商大多沒有開發資質。
2.集資房裏沒有正規的建築書。集資房樓書多為紙質傳單,壹般不標明開發單位和施工設計單位,傳單沿街散發。
3.集資房的房產證大多是村委會自己打印的。看房子的時候,賣家會告訴購房者簽完合同後要出具房屋使用證,但實際上這個證是村委會和開發單位自己打印的,沒有法律效力。
4.集資房大部分都沒交過地價款。銷售人員還說,他們是先把房子建好,再辦理報建手續。今後,購房者可以在支付土地價款後申請房產證。
5.集資房沒有正式的預售合同。銷售人員出示的購房協議是開發單位和村委會聯合打印的,並不是正式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6.集資房萬壹拆遷有風險。銷售人員壹般會告訴購房者,他們的房產永遠不會拆遷。
集資房的產權呢?
集資建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承包,由政府、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的體制的壹種住房。通過籌集資金,進行住房建設。職工個人可根據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政府及相關部門會在用地、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壹定優惠。集資建房的所有權,按照出資比例確定。個人按照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出資部分,就擁有部分產權。
集資建房有兩種產權;壹種是房屋出售價格高於當年房改成本價。其產權界定為經濟適用房產權。另壹種低於當年房改成本價,其產權為房改成本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