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禁茶
唐人封奏曰:“...古人也喝茶,但沒有像今天這樣淹死。整夜在貧困中度過幾乎是壹種習俗。”(《馮仕文·吉劍》卷六)因此,茶葉的消耗量將是極大的,國家征稅幫助國家使用是必然的。唐德宗建設中期,茶葉剛開始是要征稅的,從價稅稅率是十分之壹,所以很快就取消了。貞元九年恢復,每年稅收約40萬。(《唐書·食貨錄》)穆宗時在天下增加茶葉稅率,百元增加五十。到文宗時,王亞建議將茶葉的制造權收歸國有,禁止私人買賣。所謂的壟斷茶法也是如此。但實施不了,仍然采用茶葉永不稅的方法。武宗即位時,茶商經過的郡縣都有重稅,各路設宅征收商賈,稱為場錢。之後每斤加稅五塊錢,叫茶錢。唐末,茶稅被視為重要的稅源之壹。所謂的“唐德宗...向世界茶葉征稅...以為資常平,兵廣,稅常不足,稅亦竭”也。
五代茶班
五代唐朝繼位後,十國相繼獨立,爭奪賣茶專利。比如在馬殷、楚,從都城到傅穎、向塘等州,都自設宅院賣茶,十倍於城池,並使百姓自制茶供商旅,收其稅,已有數萬年之久。(《五代史》卷六十六:楚家)再如劉仁公時盧龍節,禁止江南茶商入境,采山草木為茶,以利己。(《資治通鑒》卷二六六《後梁列傳》)茶稅對國家財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宋代的茶禁
宋代的茶稅政策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從宋初到仁宗晚年,茶葉由國家壟斷獲利。從晚年到惠宗初年,仁宗用了四十多年的時間,實行稅茶法,允許民眾買賣,國家收稅。惠宗之後,茶葉專賣法被恢復,不久北宋滅亡。南宋以後,仍沿用舊章,實行國家專賣制度。北宋的賣茶方法始於太祖乾德二年八月,《子同治簡長編》雲:“乾德二年...心有壹開始就命令史靜、建安、漢陽同時購買茶葉...以至於百姓知道官員買茶是減了稅,百姓敢藏而不送官員和私販,也不在其列。"
明代的禁茶
明代,茶葉的貿易不是專制的,而是禁止私人茶葉出境。違者斬首,設立茶馬司,與西番交換茶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