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古代雅典的民主政治制度有哪些優點?

古代雅典的民主政治制度有哪些優點?

1,實行直接民主。

在雅典,所有公民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政治權利,他們的權利是通過公民直接參與和管理城邦事務來實現的。公民參政的最高民主機構是公民大會。公民大會每月舉行3至4次,20歲以上的男性公民均有權參加,並享有平等的立法權、投票權和監督權。在公民大會上,公民可以自由發言,也可以就城邦事務的動議進行激烈辯論。最後,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以投票或舉手方式作出決議。決議壹旦形成,就不能隨意更改。這種簡單的參政方式清楚地表明了雅典民主的直接性。[1]

2.主權在民,治理輪流。

雅典民主的精髓在於人民主權。貝裏·克裏著名的“葬禮演說”宣稱:“我們的政治制度之所以叫民主,是因為政權掌握在全體公民手中,而不是少數人手中。”城邦政權掌握在全體公民手中。這是“主權在民”的非常明確的表達。公民大會對國家事務的最高決策只是“主權在民”的集中體現。公民大會是壹個國家。主要職權是選舉政府官員、決定宣戰媾和、制定和修改法律、決定財政支出等。,並涵蓋該州的所有政治事務。“壹切政治事務”的決定權不以壹個人或壹部分人的意誌為轉移,而是受參加公民會議的公民的意誌所控制,這說明城邦的最高權力掌握在公民手中。“主權在民”不僅體現在公民的決策權上,也體現在公民的管理權上。所有雅典公民都可以通過民主選舉成為城邦的公職人員,如執政官、將軍、議員、陪審員等。,並參與管理城邦事務。公職的取得取決於公民權的授予,而不是國王等權貴的任命和恩賜。[1]

3、提倡法治,禁止人治。

雅典的民主是以法治為基礎的國家政治,其產生、發展和繁榮的過程充滿了法律精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雅典民主運作的基本政治原則。“如果妳不能懲罰壹個醫生,妳就不能對庶人客氣”在雅典是不存在的。伯克利宣稱:“在解決私人糾紛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官員必須依法行事。壹旦他們違法,就要受到懲罰。強大的貝裏·克裏被指控在擔任首席將軍時玩忽職守,受到法庭審判並被罰款。雅典市民把憲法視為最高法律,神聖不可侵犯。“法律的格式以‘會議和人民的決定’四個字開頭,以顯示其威嚴和莊重。每個公民在被授予公民權或擔任公職時,都必須宣誓“保護法律,忠於法律”。這反映了法律在雅典公民心中的神聖地位。法律不能隨意更改。如果新法對民主和城邦有害,任何公民都可以根據“非法陳述權”起訴新法的發起人。如果投訴成立,發起人將被罰款,甚至有生命危險。陪審團法庭也有權宣布取消違憲的新法,所以雅典的法律相對穩定,沒有”。

4.權力交叉的制約機制。

雅典國家權力的運行存在著對民主權力的制約,其特點是國家機構權力的重疊。自梭倫改革以來,梭倫作為“仲裁者”,促使對立雙方以壹定範圍的權力為“邊界”,行使相互制約的權力,以達到“權力和諧”。梭倫開始把立法權交給公民大會,司法權交給陪審法庭,為此,500元。

  • 上一篇:公共* * *法律服務是指
  • 下一篇:天津2022年申論範文:創新基層治理實現鄉村善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