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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業外部治理存在哪些問題?如何讓客戶更加信任我們的企業?

缺乏完善的職業經理人市場。

完善的經理人市場包括職業經理人評價市場、職業經理人自由流動市場、職業經理人聲譽機制和職業經理人懲罰機制。經理人市場的完善程度直接決定了職業經理人的入門水平,也決定了家族企業治理模式的具體選擇。全國工商聯的壹項抽樣調查(2005)顯示,在回答“對職業經理人管理運作的看法”問題時,認為“職業經理人市場沒有完全建立”的占總樣本的52.17%,“職業經理人市場運作不規範”的占總樣本的23.91%,認為“無法查詢其以前的個人信用”的占總樣本的23.965438%。

綜合來看,家族企業無法進行社會智力整合的主要原因有:第壹,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形成成熟的職業經理人市場和壹套完善有效的職業經理人評價選拔機制。這種外部市場的不完善和不成熟,無疑增加了家族企業在社會智力整合過程中的選擇成本。第二,社會信任的缺失以及中國職業經理人普遍存在的道德風險和信任危機,是中國家族企業與社會人力資本順利融合的另壹個重要障礙。第三,家族企業由於其壹貫的家族管理模式,無法迅速形成對職業經理人的有效監督機制和激勵機制,這成為職業經理人順利進入家族企業從事管理,尤其是高層管理的根本障礙。?

企業外部法律法規缺失。

在中國家族企業中,往往是家族成員持有大部分股份,形成了家族為大股東,眾多小股東並存的局面。在企業的重大決策中,小股東的意誌得不到有效體現,小股東對家族企業主的內部約束機制趨於日益空洞甚至完全空洞。其中壹個重要原因是我國缺乏相關的外部治理法律法規。

目前在我國,家族企業小股東放棄監督權的根本原因是我國法律法規沒有為小股東參與約束家族企業主和其他大股東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支持,實體法和程序法都沒有強化和保障小股東在股東大會上的表決權不受優勢股東的壓制。

因此,企業外部治理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阻礙了股東尤其是缺乏話語權的小股東在家族企業內部約束機制中發揮有效作用。此外,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缺失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滯後從不同側面表明,外部治理機制建設的滯後已經成為當前我國家族企業治理結構諸多矛盾的癥結所在。為了避免“治標不治本”的公司治理思維,有必要加強家族企業外部治理機制的建設,通過優化外部治理機制來擺脫我國家族企業治理面臨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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