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順序怎麽分配?
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第壹順序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第壹順序的父母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第二順序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的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繼承權喪失的法定情形是:
第壹,被繼承人被故意殺害的,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是嚴重犯罪,既遂和未遂都將失去繼承權。
第二,為了爭奪繼承權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第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第四,偽造、篡改、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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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以下順序繼承:(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本部分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133條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依照本法規定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壹個或者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