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年終盤點由財務部提出,公司各部門負責盤點。各單位的固定資產應有專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或專人負責管理和保管,盤點應由管理部門負責;盤點完成後,找出造成固定資產損失和收益的原因。查明原因並報請批準後,由事故原因負責人負責。由於管理不善,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因個人原因,由個人負責賠償;由於自然災害,核算相關費用或支出是財務人員的責任。盤點後發布盤點報告:
1、財產清查範圍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產設備及其他壹切財產。
2.盤點方法:年中和年末盤點(1)財務固定資產:由財務部門自行盤點。(2)其他部門固定資產:管理部和財務部在年末(年中)進行全面盤點。
3.人員的分配和職責:(1)。總經理:總經理是主管庫存工作的總指揮,監督庫存工作,裁決異常事宜。(2)主要負責人: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協調實際盤點。(3)盤點主管:總經理辦公室根據需要指派或相關部門主管負責盤點監督。(4)清點人員:由相關部門負責人或財產保管人指定的人員負責清點數量。(5)服務員:由財務部指定(人員不足時由間接部門支援),負責會議記錄,與盤點員分段核對,核實數據。(6)協調員:由相關部門負責人指定,負責盤點過程中物料的處理和整理。(7)、具體項目的月度盤點和不定期盤點工作,也應設立盤點點,專人負責,其職責相同。(8)監事:總經理辦公室將派員擔任監事。
4、年終(年中)全面盤點(1),財務部應經總經理批準,發出盤點通知單,並負責召集相關部門主任召開盤點協調會,制定盤點計劃,限期處理盤點工作。(2)庫存期間,除應急物資外,暫停物資收發。對於庫存期間各車間所需物料的領料,可以不移動,但必須做好標記。(3)盤點物品時,與會人員應根據盤點人員的實際盤點情況,在“庫存統計表”中詳細記錄,每節盤點壹次。正確的要在桌子上互相簽名確認。如果有差異,必須重新計算。盤點完成後,盤點員應根據“盤點統計表”編制“盤點表”,交財務部門審核。
5.盤點報告財務部根據審核後的盤點表編制盤點損益報告表,送管理部填寫差異原因及處理意見,提交總經理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