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我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是多管齊下的。如果無故驚嚇兒童,造成壹定傷害,我國刑法有相應的罪名和處罰措施。就拿尋釁滋事來說吧。對追逐、攔截、恐嚇他人的行為有詳細的規定。處罰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人聚集事實,嚴重擾亂秩序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不是平白無故,而是來討債,也有相應的懲罰措施,比如收高利貸等非法債務,恐嚇他人。在這裏,他人指的是人,無論是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當然,如果恐嚇的是未成年人,情節會更嚴重。所以故意恐嚇孩子會受到相應的懲罰。此外,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也有更多的保護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行為之壹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壹)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侮辱或者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多次聚眾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第二百九十三條之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構成非法討債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壹)使用暴力、脅迫手段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3)恐嚇、跟蹤或騷擾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