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殺人罪的量刑:故意殺人的,壹般會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在特殊情況下,情節輕微的,可以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對故意殺人罪量刑時考慮的因素有:
1,充分考慮各種犯罪情節。犯罪動機卑劣,或者犯罪手段殘忍,或者犯罪後果嚴重,或者情節惡劣,如對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實施犯罪,且沒有其他法定或者酌定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從重判處。如暴力抗法殺害執法人員,以特別殘忍的手段殺人,持槍殺人,因犯其他罪殺人或作案後掩口殺人,殺人後碎屍、焚屍等掩蓋罪行。犯罪情節壹般,被告人真誠悔罪,或者有立功、自首等法定減輕情節的,壹般考慮從輕處罰。如果罪行極其嚴重,但只要有法定、酌定從輕情節,依法不能立即執行的,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2.充分考慮犯罪的後果。故意殺人的直接後果主要是死亡,但也要考慮對社會治安的影響等其他無形後果。故意殺人未遂壹般不判死刑。防衛過當致人死亡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雖然不構成防衛過當,但屬於防衛性質,即使致人死亡,也不會判死刑。
3.充分考慮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應從被告人的犯罪動機、犯罪預謀、犯罪過程中的具體情節、被害人的過錯等方面綜合判斷被告人的主觀惡性。經過精心策劃和長期策劃,殺人是主觀惡性,激情犯罪,壹時沖動犯罪,被害人的錯誤行為導致的犯罪是主觀惡性。主觀惡性大的從重處罰,主觀惡性小的,可以適用較輕的處罰。直接故意殺人和間接故意殺人的車主惡性程度不同,在量刑上應該有區別。
綜上所述,只有情節非常嚴重或者殺人手段極其殘忍的情況下,才能判處壹個人死刑。壹般情況下,量刑和處罰會在3年到10年之間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33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234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