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過期藥品如何賠償?
消費者購買過期藥品,除賠償損失外,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價款十倍的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消費者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除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銷售者要求價款10倍的賠償。
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即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壹萬元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壹萬元以上的,處以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第三,藥物的有效期是多久?
藥物的有效期取決於藥物本身的穩定性,壹般在6個月到36個月不等。壹般液體制劑是6個月和12個月,固體制劑是18個月、24個月和36個月,具體看藥品說明書。
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按照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予以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的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天後,消費者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退貨、更換、修理商品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