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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捕撈深海貝殼的法律法規

昨日從市海洋局獲悉,《天津古海岸與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經市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於5月11日起實施。《辦法》明確了保護區的保護對象是“以貝殼巖脈、牡蠣礁構成的珍稀古海岸遺跡和濕地自然環境及其生態系統為主要保護對象”,重新劃定了保護區的四至界限,規定禁止從事任何與保護無關的建設活動,禁止在保護區內從事采挖、采集貝殼和牡蠣殼等對保護對象造成危害的活動。在保護區內采挖、采集貝殼、牡蠣殼以及從事其他活動,對保護區造成損害的,責令限期改正,采取補救措施,並處1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它可以被稱為“天然博物館”

天津古海岸與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於1984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10月27日經國務院批準升格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1992。是中國唯壹以貝殼堤、牡蠣灘珍稀古海岸遺跡和濕地自然環境及其生態系統為主要保護和管理對象的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保護的主要對象是古海岸遺跡和七裏海濕地的自然環境和生態系統,由貝殼堤和牡蠣礁組成。這是國內外罕見的貝殼堤、牡蠣礁、潟湖濕地同時存在於壹個行政區劃內的案例,堪稱“自然博物館”。

候鳥的重要驛站。

2003年完成的綜合調查結果表明,七裏海濕地無邊無際,空氣清新,動植物資源豐富,共有植物資源114屬,165種。動物資源9大類457種,其中鳥類182種,隸屬39科88屬。

七裏海濕地曾經是沼澤動物的繁殖地,是生物多樣性的典型區域,是水生和濕生植物的生長地,也是水生動物和鳥類的重要繁殖棲息地。據鳥類學家調查分析,七裏海濕地是中國乃至世界候鳥遷徙的重要驛站。自然保護區具有典型性、稀有性、瀕危性和代表性,對生物多樣性和自然遺產保護、維持生態系統良性循環和科學研究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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