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取暖費壹般按照小區規定的費用計算。和物業費壹樣,只要房子產生相關費用,不管住戶住不住都要交。
3.壹般各地取暖費的價格和收取方式都不壹樣,以月為單位,以季度為單位,以年為單位都可以。壹般取暖費是按照房屋面積來征收的。每月每平米的價格不是很高。
采暖費屬於公共設施的消耗,就像電費、水費壹樣,是消費者與供氣化工公司之間的協議。
1,《供熱采暖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有分戶獨立供熱系統的用戶,在不影響其他用戶正常供熱和供熱設施安全的情況下,經與供熱單位協商並就暫停供熱時間、繳納基本費用等事項達成協議後,方可由供熱單位暫停供熱;
2.《管理辦法》第二十壹條明確規定,用戶不得擅自拆除或者改動室內供熱設施、擴大供熱面積或者增加制冷設備?用戶因室內供熱設施拆除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3.根據《北京市居住建築供熱計量管理辦法》,居住建築供熱計量收費由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兩部分組成。基本熱價按建築面積征收,計量熱價按用熱量征收;
4,所以如果不交采暖費,最有可能的就是停暖,直到交費為止。
供熱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標準和規範為用戶提供安全、穩定、合格的供熱服務,建立健全供熱運行管理制度、服務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並遵守下列規定:
(壹)建立供熱設施巡查制度,對管理範圍內的供熱設施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發現供熱設施存在隱患,應當及時消除;發現用戶自用的供熱設施存在隱患的,應當書面告知用戶及時消除。
(二)供熱前,供熱系統應進行充水、試壓、排氣和試運行,並在供熱範圍內提前公告。
(三)建立用戶供熱溫度采樣制度,定期檢測用戶室溫,測溫記錄應由用戶或其他見證人簽字。
(四)供熱期間實行24小時服務,及時處理和答復用戶反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