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20萬元以上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公開招標。中國政府網刊登《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2016年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標準的通知》,要求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采購貨物或服務。單筆采購金額達到12萬元以上的,必須采取公開招標方式。政府采購項目公開招標的金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第七條本規定第二條至第六條規定範圍內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符合下列標準之壹的,必須進行招標:
(壹)單項施工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654.38+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采購的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1)、(2)、(3)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不招標,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該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於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可以暫停項目執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654.38+20萬元以上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公開招標。需要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采購貨物或服務的項目,單次采購金額達到654.38+0.2萬元以上的,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政府采購項目公開招標的金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