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近年來,商業銀行同業業務發展迅速,部分銀行機構存在經營行為不規範、風險管控不到位等問題,不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銀行監管要求,不利於銀行體系穩健運行。為規範商業銀行同業業務治理,促進同業業務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1。本通知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與金融機構之間所有以投融資為核心的同業業務。主要包括同業拆借、同業拆借、非結算同業存款、同業支付、回購回售、同業投資等業務類型。商業銀行以外的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參照執行。2.商業銀行應具備與同業業務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同業業務治理體系。公司總部應對同業業務進行統壹管理,將同業業務納入全面風險管理,建立健全前中後臺分離的內控機制,加強內部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確保同業業務活動依法合規,風險得到有效控制。3.商業銀行開展同業業務應實行專營部門制度,由法人總部設立或指定專營部門負責經營。商業銀行同業業務專屬部門以外的其他部門和分支機構不得從事同業業務,現有同業業務到期後應當結清;不得在金融交易市場開立單獨賬戶。已開戶的不得從事業務,股票業務到期後應立即註銷賬戶。對於商業銀行作為管理人的特殊目的載體開展的同業業務,應按照代理業務與自營業務相分離的原則,在制度、人員、制度等方面嚴格保持獨立性,避免利益輸送等違規內部交易。4.商業銀行同業業務專營部門不得委托其他部門或分支機構辦理同業拆借、買賣回購債券、同業存單等可通過金融交易市場電子化交易的同業業務。商業銀行同業業務專營部門可委托其他部門或分支機構為不能通過金融交易市場進行電子化交易的同業業務辦理營銷詢價、項目啟動、客戶關系維護等操作性事宜,但同業業務專營部門需對交易對手、金額、期限、定價、合同等進行逐壹審批,並負責集中賬務處理。對風險負全責。5.商業銀行應建立健全同業業務授權管理制度,公司總部應對同業業務專屬部門進行集中統壹授權。同業業務專屬部門不得轉授權,不得辦理未授權或超授權的同業業務。6.商業銀行應建立健全同業業務授信管理政策,公司總部應對表內外同業業務進行集中統壹授信,不得多頭授信,不得無授信額度或超授信額度辦理同業業務。
法律依據:《商業銀行同業融資管理辦法》第十壹條:商業銀行開展的同業支付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受托人)接受金融機構(客戶)的委托向企業客戶支付款項,委托銀行在約定的還款日償還款項本息的融資行為。同業支付業務的受托銀行應將相關資金確認為拆出資金,委托銀行應將相關資金確認為信貸資產。
第十二條同業存款:商業銀行開展的同業存款業務,是指商業銀行與能夠吸收存款的金融機構之間的同業存取款業務。
上一篇:2022年湖北省法學自考本科在哪裏報名?如何報名?下一篇:2022年央行現行年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