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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稅征收管理規定

法律主觀性:

隨著中國經濟建設的深入,人們已經從只追求經濟效益的模式轉變為既實現經濟效益又保護環境的綠色經濟模式。與此相適應,在法律領域也應該制定壹些有利於環境保護的制度,比如環境保護稅制度。1.環境保護稅的征稅對象按照國際通行的做法,環境保護稅的征稅對象應該是直接汙染環境的行為和消費過程中會造成環境汙染的產品。納稅人▲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汙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其他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汙染物的生產經營者。居民個人不屬於納稅人,不必繳納環境保護稅。環境保護稅的征稅對象確定為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具體應稅汙染物按照環境保護稅法所附的《環境保護稅目稅率表》和《應稅汙染物及當量值表》的規定執行。根據環境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大氣汙染物是指排放到大氣中造成空氣汙染的物質,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塵等。水汙染物是指直接或間接排放到水體中,能夠造成水體汙染的物質,包括重金屬、懸浮物、動植物油等。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失去原有使用價值或者雖未失去使用價值但已廢棄或者拋棄的固態、半固態、氣態的物品和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和物質,包括煤矸石、尾礦等;噪聲是指工業噪聲,即在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固定設備時產生的超過國家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2.不征稅對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屬於直接向環境排放汙染物,不繳納相應的環境保護稅:1。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依法設立的汙水集中處理和生活垃圾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汙染物的;2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和場所貯存、處置固體廢物。以上是對環境保護稅征收對象的介紹。環境保護稅不僅可以增加國家的稅收,還可以促進企業提高環保意識,增加環保投入,從而達到保護環境的目的。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內,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汙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環境保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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