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國,是指以憲法為核心,通過制定與憲法相適應的各種法律和行政法規,建立健全法律體系,保證國家各項事務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原則進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國家長治久安的壹種治理方式。實施全面依法治國,可以規範政府權力行使,維護公民權益,促進社會穩定和發展。
1.法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之壹。
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 * *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必然選擇。在全面依法治國中,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壹,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和特色。
2.高度重視法治。
中國政府高度重視法治建設,並把推進法治建設作為壹項重要任務。近年來,中國相繼頒布了壹系列重要的法律法規,涵蓋了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個領域。與此同時,各級政府還加強了法治宣傳教育,提高了公眾的法律意識和素質。
3.制度建設和法治建設相互促進。
全面依法治國不僅強調法治建設,也強調制度建設。中國堅持推進制度建設和法治建設,在完善法律體系的同時,註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這種全面的方式可以增強法治的有效性和生命力,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有效保障。
在全面依法治國的進程中,還有壹些挑戰和問題需要克服和解決。比如法律意識的普及,司法公正性的提高,執法的嚴肅性等都需要不斷加強和提高。同時,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社會的變化,需要與時俱進,適應新的情況和問題,不斷推進相關制度和法律的創新和完善。
綜上所述,全面依法治國的說法是正確的。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治理體系的必然選擇,是推進國家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在全面依法治國進程中,需要不斷加強法治建設和制度建設,解決存在的問題和挑戰,與時俱進,不斷把依法治國推向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