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壹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營業場所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的標誌。
第三十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文化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處1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壹)在規定的營業時間以外營業;?
(二)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經營場所的;?
(三)經營非網絡遊戲;?
(四)擅自停止實施業務管理技術措施的;
(五)未懸掛《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標誌的。
擴展數據
《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規定:
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網絡空間制作、發布、傳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信息。?
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提供網絡平臺服務的,應當對其發布的信息進行審查;發現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信息,應當采取措施刪除或者屏蔽,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八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在網絡空間制作、發布、傳播符合本條例第七條第壹款規定的信息,但有下列不適宜未成年人接觸情形的,應當在信息展示前以顯著方式提示:
(壹)可能誘導未成年人實施暴力、欺淩、自殺、自殘、性接觸、流浪、乞討等不良行為的;?
(二)可能誘導未成年人使用煙、酒等不適宜未成年人使用的產品;?
(三)可能誘導未成年人產生厭學、憤世嫉俗、自卑、恐懼、抑郁等消極情緒的;?
(四)其他可能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的。?
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提供網絡平臺服務的,應當對其發布的信息進行審查;如果發現前款規定的信息,應當采取措施在瀏覽前以顯著方式進行提示。?
百度百科-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