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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記者從海南省政協六屆壹次會議上獲悉,民進海南省委員會提交了《關於海南省強制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實施提案》(以下簡稱《提案》),住房公積金制度由國家法律法規強制執行,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都必須承擔繳納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2截至2012,我省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數為65.2萬人,全省住房公積金覆蓋率為82%,與全國平均水平81.62%基本持平。未開立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的主要人群是中小企業和部分勞動者、合同工、派遣工。
3.《方案》指出,部分單位對住房公積金制度認識不到位,企業利益最大化的性質影響其繳納住房公積金的積極性。公積金是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的長期住房儲蓄。進壹步實行住房公積金作為工資,必將增加企業產品的工資成本,從而影響企業的競爭力和利潤收入。而且壹些中小企業規模小,人員流動性大,員工工資標準不穩定,客觀上導致中小企業員工中公積金制度難以建立和實施。法律支持體系薄弱,強制力不足。
4.根據提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確規定只要單位被住房公積金管理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後仍未開戶,住房公積金管理機關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不需要以為本單位職工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為前提。
5.即在事實清楚、法律適用正確的情況下,由法院裁定強制執行,將強制執行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專用賬戶。職工以個人名義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可以向管理局申請將強制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6.搭建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平臺,有助於推動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壹是與社保、工商、稅務、工會等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搭建統壹的信息管理平臺,* * *享受企業基本信息,全方位監控企業最新動態,提高公積金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效率。
中國經濟網-民進海南省委:地方立法強制繳納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