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欠款時首選協商,最省時省力;其次,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與仲裁終審制或者審判壹審制相統壹。與兩審終審制相比,仲裁更有利於當事人之間糾紛的快速解決。當事人申請仲裁時,應向仲裁機構提交仲裁協議、申請書及副本,通過仲裁解決債務糾紛,保密性強;最後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支付令請求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為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而作出的法律文書。法院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是有壹定條件的:壹是要求債務人支付金錢或有價證券;二是請求支付的款項或者證券已經到期並確定了數額,陳述了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第三,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第四,支付令可以送達債務人。如果支付令發出後對方不同意,那麽妳只能選擇起訴。公司欠款的訴訟適用我國民事壹審普通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利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的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二十條起訴狀應當提交人民法院,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