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和戶外發布煙草廣告。
②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
③保健食品廣告不得涉及疾病預防和治療功能。
(4)彈窗式網頁廣告必須壹鍵關閉。
舊廣告法只有七條商品和服務的廣告標準,新廣告法增加到17。與消費、生活、健康密切相關的問題都有所增加,與消費者的關系更加密切。
房地產廣告不能任性承諾。
新修訂的《廣告法》對房地產廣告進行了規定
第二十六條房地產廣告中,房屋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標明為建築面積或者套內建築面積,並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壹)升值或投資回報承諾;
(二)項目位置以項目到達特定參照物所需的時間表示;
(三)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規定的;
(四)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進行引人誤解的宣傳。
這個新規對於很多房地產策劃或者文案來說,是壹個桎梏。以後在創作房地產廣告的時候,不能為了宣傳而做很多承諾,只能帶著鐐銬熟練地跳舞。
按照規定,估計今後“買房送名校資格”、“某規劃地鐵線在家”、“距離中心廣場商圈XX分鐘”等信息可能會被封禁;有關升值或投資回報的宣傳詞,如“買房穩賺”、“房子回報率多少%”、“X年資本回報率”等,也可能被叫停。文案準備另辟蹊徑。
品牌代言人要求很高。
(*這部分內容來自ifree博客)
新廣告法中,75個法律中有12個代言人,很多現有的廣告代言可能不再適用。
“自己帶鹽”的企業主是代言人嗎?
從聚美優品《我是陳歐,我為自己代言》中CEO陳歐的出現,企業主為產品代言已經成為壹種趨勢。格力董明珠、萬科王石、SOHO中國潘石屹都出現過自己的廣告片,那麽問題來了,為自己的品牌做廣告是代言人嗎?
分析計算。新廣告法第二條第五款規定,廣告代言人是指廣告主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廣告中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推薦、證明商品和服務。廣告主是廣告企業,陳歐作為自然人擔任廣告代言人是理所當然的。如果他願意,他可以讓公司支付他自己的代言費。
藥品和保健品還能找到明星代言嗎?
在感冒藥、止瀉藥等常用藥品的廣告中找明星代言,壹直是壹種常規的營銷手段,保健品也熱衷於此。但是,壹些問題產品的曝光確實傷害了消費者,明星代言人也有汙點。取消明星代言藥品保健品的呼聲已經呼籲了很多年。這次落實了嗎?
分析明確禁止。新《廣告法》第16條規定,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或者證明。社科院在分析中表明,這些代言人不能以醫學研究機構、學術機構、醫療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患者或其他廣告代言人的形象宣傳藥品。不用說,名人也不行。同樣,18條規定,保健品不能找代言人,即使廣告中註明“本品不能代替藥品”,也是禁止的。
如果妳沒用過那貨,就別想當代人了。
這兩年,男明星代言女性產品的例子屢見不鮮。韓國歌手RAIN代言壹款女性化妝品還可以接受,但是有幾個小鮮肉代言女性生理用品就有點震撼了。我相信他們肯定沒用過,怎麽能準確表達產品的功能呢?這種另類代言還有可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