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規定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喝酒。雖然喝酒不違法,但是建議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要喝酒。過量飲酒會損害他們的健康。法律規定酒後不準駕駛機動車,公務人員尤其是警察在工作時間和中午不準飲酒,但普通公民飲酒沒有年齡限制。在禁止未成年人飲酒的問題上,法律明確規定,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類商品,並應當在其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予以明示。對於18周歲以下飲酒的行為,建議出臺專門的未成年人禁酒法,明確規定18周歲以下飲酒屬於違法行為,任何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濃度大於5%的酒精飲料。對於前來消費的年輕人,有酒類飲品許可證的零售商、酒吧、餐館必須按規定出示身份證明,確認是否達到法定年齡。對於達不到年齡要求的青少年,店主會拒絕他們進入酒吧,賣給他們飲料。對於違反規定的人,無論是青少年還是飲酒的商家都會受到處罰。這樣才能減少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習慣和犯罪率低齡化的現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三十七條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立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誌;難以確定是否達到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明。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學、幼兒園、托兒所的教室、宿舍、活動室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吸煙、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