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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小知識

1.中國的國防教育日是每年九月的第三個星期六。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2001年4月28日頒布。

3.《國防教育法》明確規定:“國防教育是建設和鞏固國防的基礎,是增強民族凝聚力和提高全民素質的重要途徑。”

4.《國防教育法》規定,中國的國防教育方針是全民參與、長期堅持、註重實效。

5.《國防教育法》規定,國防教育的原則是經常教育與集中教育相結合,普及教育與重點教育相結合,理論教育與行為教育相結合。

6.《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國人民和每個國家公民的神聖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國人民的光榮義務。”

7.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1998),規定我國實行義務兵與誌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

8.中國國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部隊、預備役部隊、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組成。

9.中國特色軍事革命,就是要適應世界新軍事革命的發展趨勢,從我國國情軍情出發,走以信息化促進機械化的跨越式發展道路,建設壹支現代化、正規化、能打贏未來信息化戰爭的革命軍隊。

10.推進中國特色軍事變革,是實現軍隊建設總目標、解決打得贏和不變質兩大歷史課題的必由之路。

11.臺灣省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古稱益州。中國在宋朝對臺灣省行使行政管轄權。

12.中華民族在五千多年的發展中,形成了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團結壹致、熱愛和平、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偉大民族精神。

本世紀頭20年是中華民族崛起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但並不意味著國家安全的機遇期。中國的和平發展有兩層含義:壹是走和平發展道路,不威脅別人;二是有能力保衛國家不受侵犯。加強國防是壹個主權國家對全球化進程的必然反應。保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統壹和安全,抵禦外來侵略,制止武裝顛覆,維護社會穩定,完成祖國統壹大業,是中國國防安全的主要任務。中國是世界上唯壹沒有實現統壹的大國,歷史遺留的領土和領海糾紛很多,海洋權益也在不斷被侵蝕。這種現實和侵略的歷史記憶,使中國人民對國家安全和民族尊嚴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對加強國防有了強烈的要求和期待。中國近現代史的慘痛教訓告訴我們,沒有強大的國防力量,就不能保證經濟發展。中國人民對國防重要性的認識來自於他們祖先的血淚。經濟發展需要國家主權的存在,也需要強大的國防。經濟越發展,越需要國防的保障。中國人民解放軍是國防安全的主體,是確保中國主權不受侵犯、領土完整統壹和安全、參與維護世界國際新秩序、在國際軍事交流和對抗中掌握戰略主動權的力量支撐和決定性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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