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受理的範圍:
1.涉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事項;
2.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事項;
3、涉及黨委、人大、CPPCC、紀檢和舉報案件等事項;
4.涉及訴訟程序、仲裁程序、行政審批、行政復議的事項;
5.軍隊、武警管轄的事項,如“110”、“119”、“122”、“120”醫療急救事項;
6、來信來訪、“市長信箱”等途徑反映的群眾訴求已受理回復;
7、反映內容不具體,無法辦理和答復。
12345服務熱線通常用於:
1.行政職能、職責、政策、程序等公共服務信息咨詢;
2.對行政管理、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投訴、意見和建議;
3、行政職權範圍內的非應急管理、服務求助;
4、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危及公共財產安全、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舉報;
5.稱贊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辦事效率和行政效能。
法律依據
12345市民熱線工作標準
第壹
受理中心通過系統平臺統壹受理市民訴求;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和公共* * *服務單位,作為公眾熱線的承辦單位,承擔公眾訴求。市監察部門應當在現場工作,對公眾熱線的辦理情況進行全程監督和督辦;各新聞媒體作為熱線聯動單位,對熱線工作進行宣傳報道和輿論監督。